平果法院多元化化解执行难题
为了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工作部署,平果法院在2016年11月启动了第二次“执行月”活动。在本次“执行月”活动中,平果法院紧紧围绕化解执行难这一目标,努力创新,锐意改革,积极联合多方力量,探索出了一条“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化化解执行难题道路。
一是积极沟通,争取县委支持,齐抓共管建长效。平果法院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支持,及时将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向县委汇报,争取获得县委的大力支持。为此,平果县委专门下发文件,明确要求“对有能力履行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党员、公职人员,情节严重的,不得晋升职级、提拔任用”。2016年11月16日上午,平果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谢军还特意在平果法院召开“平果县涉案公职人员履行生效裁判工作部署会”。在会上,谢军书记代表县委明确要求所有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职工必须及时自动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或者达成执行和解,并督促涉案公职人员当场签订《还款计划承诺书》,明确还款方式、承诺还款期限。会议结束当日,涉案公职人员履行6万元。
二是加强协调,获得政府理解与配合,建立执行协作配合机制。在处理涉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执行案件中,平果法院立足实际,加强沟通协调,争取政府的理解和配合。针对一些标的较大的涉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执行案件,平果法院在县政府的协助下,组织召开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协调工作会议,主要解决执行和解、大额标的分期执行等问题。在被执行人为平果县教育局这一执行案中,平果县教育局应向申请执行人广西鸿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各类款项达2250余万元。该案涉及众多历史遗留问题,平果法院在执行这件案件的过程中,由院长蒋旭初组织双方当事人的相关领导多方协调,并及时与县政府沟通协调,最终在2016年10月25日促成双方当事人执行和解协议:由平果县教育局向鸿良建设公司支付各类款项共计1630万元。该和解协议签署后,平果县教育局按照约定向鸿良建设公司履行了还款义务。这一案件的顺利执结,有力树立了“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形象,对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有极大的推动作用。
三是综合治理,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2016年以来,平果法院每个季度都召开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动员全社会力量对执行难问题进行全方位、多层面的综合治理,从而实现全法院执行力量与其他多种执行协作资源的全面互动。2016年11月15日,百色中院执行局局长应邀到设立在平果法院的执行指挥中心指导执行突击行动。2016年11月17日凌晨4点30分,为配合百色中院开展的“猎赖”执行风暴活动,平果法院出动警力30余人,与平果县公安局9名警察组成的3个执行小组分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夜间突击执行行动。在本次集中执行活动中,共拘留、拘传被执行人5人,有3人在拘留、拘传后主动履行义务。平果法院共拘留、拘传被执行人5人,其中有3人在拘留、拘传后主动履行了义务。
在本次清理月活动中,我院清理任务数为106件,总标的金额7589.5万元,其中涉及民生案件8件,涉金融台账案件18件,涉党政机关案件1件,其他案件81件。截止2016年11月21日,本月执结182件,结案标的金额6855.55万元,实际到位金额1882.07万元。
来源:广西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