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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7/4/10 11:48:34
- 来自:广西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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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7年4月1日起,全国取消或停征41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收费,预计我市企业和个人将减轻负担2300万元,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新的活力。 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助力实体经济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自2017年4月1日起,全国取消包括非刑事案件财物价格鉴定费、机动车抵押登记费、环境监测服务费、白蚁防治费等在内的12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停征包括地质成果资料费、渔业船舶和船用品检验费、计量收费等在内的23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和停征预防性体检费、婚姻登记费等涉及个人的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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