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太平某老板购买一批果苗去种,被坑几乎全枯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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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7/5/11 17:14:27
- 来自:广西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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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初在平果县太平某苗圃先后两次共购买1120株芒果苗,种植在自家的荒山坡上。但种下果苗不久后就发现陆陆续续枯死有800多枝。发现情况不对后,梁某立即找太平镇水果技术专家到实地去鉴定,经技术专家的鉴定该果苗为不合格出圃的果苗。得到专家的鉴定后,梁某马不停蹄地找到苗圃老板要求索赔。但是多次协商无果后,投诉到平果县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要求给予维权。 平果县工商局接到投诉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消费者梁某所投诉情况属实,但是由于消费者当时购买果苗时未索要购货发票,索赔金额一直协商不一致。 在工商人员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种子法》相关条款的耐心调解下,今年4月底,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经销商赔偿消费者3000元的果苗补偿款,同时额外赔偿3000元给消费者梁某同村屯与其购果苗的农户。 在此工商部门提醒:在购买商品时一定要索取购货发票,要妥善保存供货单位资料及与所购买产品相关的各类资料和合格证,如出现质量问题及时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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