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党员干部及社会各界适龄健康公民: 无偿献血是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大民生工作,参加无偿献血是一种高尚的人道主义精神,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际行动。捐献造血干细胞是一项于己无害、于人有利、功德无量的公益事业,一份小小的奉献,就可能为他人重新点燃生命的希望。近几年,我县认真组织无偿献血活动,也取得了一定成效,2016年我县无偿献血人数为3799人次,创历史新高,但只完成计划性指导目标的89.66%,临床血液供应面临巨大压力。为更好应对种种不利因素的挑战,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真正让广大群众受益,让广大患者有血用、有安全血用。为此,我县和市献血办联合向县直广大党员干部和全体适龄健康公民发出倡议:
继续发扬奉献社会、奉献爱心的崇高精神,以爱的名誉积极投入到发无偿献血活动中,展示共产党员的风采。
为爱捋袖,无偿献血,给他人一份温暖,给自己一份荣耀,给社会一份温馨。您的一份付出可以拯救不可以重来的生命,您的善举会带动全社会汇聚爱的河流,共建生命绿舟,同谱有意义的生命乐章。
献血须知
一、献血基本条件
(一)年龄:国家提倡献血年龄为18周岁~55周岁;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
(二)体重:男性≥50㎏,女性≥45㎏。
(三)血压:12.0 Kpa(90 mmHg)≤收缩压<18.7 Kpa (140 mmHg);8.0 Kpa(60 mmHg)≤舒张压<12.0 Kpa (90 mmHg);脉压差:≥30 mmHg/4.0 Kpa。
(四)脉搏:60次/min~100次/min,高度耐力的运动员≥50次/min,节律整齐。
(五)体温:正常。
(六)一般健康状况:皮肤、巩膜无黄染。皮肤无创面感染,无大面积皮肤病。四肢无重度及以上残疾,无严重功能障碍及关节无红肿。双臂静脉穿刺部位无皮肤损伤,无静脉注射药物痕迹。
二、献血前注意事项
(一)应了解献血常识,消除紧张心理。
(二)要适当休息,保证充足睡眠,切勿劳累过度。
(三)在献血前一天及献血当日不饮酒,前两个星期内不吃药。
(四)献血前两餐不要吃高蛋白和油腻食品(如肥肉、鱼、豆浆、油条等),但也不可空腹献血,可吃些清淡食品,如馒头、稀饭等。
(五)献血前适量饮水,但不宜过量。
(六)献血时,请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并如实填写献血登记表,不谎报、不隐瞒既往病史。既往献血者,请携带献血证。
三、献血流程
(一)献血登记: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兵证、护照、有身份证号码的驾驶执照等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献血登记。
(二)等候献血:由于献血者集中到达,而献血总要逐个进行,耐心等待是不可避免的,可事先准备书报杂志阅读。
(三)刷洗手臂(如有需要):手臂不清洁容易造成本人手臂穿刺部位的感染和血液的污染。请务必认真洗刷。
(四)穿刺部位皮肤消毒:消毒后请勿接触消毒部位。
(五)采血前核对:请回答采血人员核对时提出的问题,如姓名、采血量等。
(六)采血:请躺在采血椅上,穿刺前请握紧拳头;一旦采血针刺入静脉,拳头作握紧、放松动作直至采血完毕。
(七)止血:采血完毕请按住止血棉球5—10分钟,请不要捻动止血棉球,以防皮下血肿。
(八)领献血证和纪念品:献血完毕休息约15分钟待血止住后,领取献血证和纪念品。请仔细核对献血证上献血者的姓名、身份证号及血型,如若有误请及时与发证处工作人员联系,以便及时更正。
四、无偿献血者享有的权利
(一)受表彰和奖励的权利。
(二)人格不受侮辱、有保护个人隐私的权利。
(三)参加献血均可享受免费体检、化验的待遇。
(四)无偿献血者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临床用血时,享有优先和免费用血的权利。
如对有关献血事宜有疑问者,请致电0776—2889900垂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