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果县2017年秋季学期小学、初中新生入学报名招生公告(节选)
一、报名
(一)报名对象:
1.小学招生对象:城区学校因学位不足,招生对象为2011年2月28日前出生(6.5岁)的适龄儿童;
2.初中招生对象:全县小学毕业生。
(二)报名办法:
1.升小学所需材料:
(1)属马头镇城区社区户籍学生:适龄儿童或家长须携带本人户口簿原件到就近报名站报名;
(2)属工作调动随迁子女学生:党政军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调动等,适龄儿童或家长须携带本人户口簿原件、调动相关文件到就近报名站进行报名;
(3)属非马头镇城区社区户籍学生:适龄儿童或家长须携带本人户口簿、相关证件(须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相关联的佐证材料:房产证原件或购房合同、营业执照注册年限三年以上含三年、居住证或流动办出具的证明)到就近报名站进行报名;
(4)属其他情况学生:无法提供其它佐证材料的,适龄儿童或家长只须携带本人户口簿原件到就近报名站进行报名。
2.升初中所需材料:
适龄儿童或家长须携带本人户口簿原件、小学毕业证到指定报名站进行报名。
3.设立报名站,接受报名、确认材料。
在县直各小学和县招办设立报名站,组织报名工作,接收学生家长填写的申请表,登录系统填报,打印申请表并由家长或学生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交报名站留存备查,申请表一旦确认一概不能修改。
(1)升小学报名站:
在平果一小教育集团总校、平果二小、平果五小教育集团总校、平果六小、平果七小教育集团总校、平果八小、平果九小等七所县直小学设立升小学报名站,负责接待附近居住的适龄儿童前来报名。
(2)升初中报名站:
县招办在青少年活动中心一楼设立升初中报名站,负责接待社会其他小学毕业生前来报名。 县直各小学和乡镇中心校的小学毕业生在放假前已经采集信息,各县直各小学和乡镇中心校不再设点报名。
二、招生办法、招生计划、招生范围 (详见平果教育网-公告)
三、时间安排
1.8月12日至8月16日适龄儿童到报名站报名,逾期不再办理。
2.8月24至26日各学校对已预录的适龄儿童进行公示。
3. 8月27日至28日平果县教育局组织相关学校在青少年活动中心一楼设立招生接待处,负责解答招生工作相关问题,逾期不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