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三十而立,可30多岁的楚某万和黄某却在这个年纪走上犯罪的道路。两人和高某(另案处理)想不劳而获赚快钱,便通过实施抢劫开豪车的车主来快速获取钱财。
虽然3人抢劫未遂,但因触犯法律,被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抢劫提起公诉。近日,楚某万、黄某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2018年12月,31岁的四川省泸县籍男子楚某万在百度贴吧上与37岁的广西藤县籍男子黄某、高某(另案处理)通过聊天认识。
他们3人平时消费无度,都因为欠了信用卡和网贷平台的钱,拆东墙补西墙都还不上。于是,他们想找快速赚钱的方法,于是相约在南宁市商量找钱的办法。
楚某万、高某来到南宁与黄某碰头后,3人在商量后决定通过实施抢劫开豪车的车主来快速获取钱财。
在购买两个GPS定位追踪器、刀、塑料枪、封口胶、尼龙胶带、头套等作案工具后,他们开始动手了。
2018年12月8日晚上,经黄某提议,3人来到南宁市青秀区一高档商场附近,由黄某、高某放风,楚某万将一个GPS定位器安装到一辆黑色路虎汽车底盘上,然后楚某万用自己手机的软件对车辆进行跟踪。
之后,因为楚某万误将软件关闭导致GPS定位器失效,抢劫未遂,但他们仍不收手。
2天后的晚上9点,楚某万等3人继续寻找作案目标,他们来到南宁市江南区某别墅区,将另一个GPS定位器安装到一辆黑色奔驰汽车的底盘后,由高某用自己手机的软件对车辆进行跟踪。
第二天,高某因家人劝阻停止继续作案回家。因为缺“人手”,不甘心的楚某万于2018年12月13日在网上发布“招人”信息,结果被民警发现。随后,楚某万和黄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次日被兴宁警方刑事拘留。
因涉嫌抢劫罪,楚某万、黄某2018年12月14日被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刑事拘留,2019年1月15日经兴宁区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日被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执行逮捕。2019年4月25日,兴宁区检察院依法以抢劫罪对楚某万、黄某提起公诉。
近日,楚某万、黄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日前,楚某万、黄某因不服一审判决,已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