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果一小区业主起诉物业公司退回物业服务费,原因是近期发现物业公司长年没有聘请人员,只是老板个人叫几个临时工久不久打扫卫生,物业公司没有履行合同,属于严重违约行为,按合同要求不应收取物业费。以下是主要内容:
业主诉求:1.、退回已交物业费;2、退回已收电梯费(业主住步梯楼,无电梯)3、要求物业公司停止侵犯业主合法权益(封锁大门,破坏绿化带)………
事实与理由:1、物业公司没有履行合同(提供了12页共48张图片证明物业不按合同要求管理服务);2、物业公司没有聘请工作人员,没有工作人员肯定无法履行合同;3、该物业公司没有物业管理资质,违反了《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强制性规定;4、步梯楼没有电梯也收电梯费……
物业公司辩称:收费是按合同收取,不存在乱收费,电梯费是业主误解了,占用绿化带是上级部门要求……
答辩既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已按合同要求履行职责,也未提供证据证明已聘请工作人员!!!!!!
审判员判决:驳回业主诉讼请求。
理由:一是业主交纳物业费,视为认可物业公司的服务行为和质量;二是认定物业公司在物业管理方面已投入了相应人力物力(物业公司没有提供证据已投入人力物力,没有提供聘请工作人员的合同,不知道审判员是怎么认定的);三是认为物业资质2018年已取消,于法无据(对2018年以前无资质营业违法行为只字不提);四是认为收电梯费是物业公司写错(错收不应该退回来吗?)
业主提供了大量的证据证明物业公司不作为不履行合同,而物业公司没有什么证据却赢了,难道是只要有合同不用履行也可以收费?
元芳,你怎么看?
①业主要求合理合法,应该赢。
②物业按合同收费,胜。
③说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