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广西17岁少年带13岁女友去接客,原因竟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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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20/10/30 12:3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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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初 家住柳州市三江县的欧强 (化名,17岁,无业) 欧义(化名,另案处理) 以“赚到钱后与女友结婚”为由 欲带各自女友小周(13岁)、小黄(13岁) 前往柳州市区从事卖淫活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小编提醒各位友女 找男友一定要擦亮双眼 远离渣男,“珍爱生命”! 也希望各位友仔 不要为了一时的冲动和欲望
迷失自己,做出违法之事! ▍内容来源:柳北法苑、南宁大城小事(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广告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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