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广西17岁少年带13岁女友去接客,原因竟然是.....

  • 浅笑ヽ微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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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0/10/30 12:30:53
  • 来自:广西
  1.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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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大部分的友仔友女都一样
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
老老实实的做个打工人
但也有些人总想着一些歪门邪道
比如要说下面这位
为了赚钱,你敢想象
竟让自己13岁的女朋友去接客??
我都惊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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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柳北法苑”就公布了这样一起
让人跌破眼镜的案件
涉案人员均是未成年人!

柳州两名少年为了赚钱结婚

带未成年女友去卖淫接客


2018年11月初

家住柳州市三江县的欧强

(化名,17岁,无业)

欧义(化名,另案处理)

以“赚到钱后与女友结婚”为由

欲带各自女友小周(13岁)、小黄(13岁)

前往柳州市区从事卖淫活动


出发前
欧义通过小周联系到老鸨韦彪
双方沟通谈定了卖淫具体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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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11月6日
欧强、欧义送各自女友
来到柳州市区某商务酒店门前
与韦彪碰头
小周、小黄在韦彪的陪同下开房
并完成卖淫活动
所获嫖资由韦彪
抽取一定比例的“好处费”后
剩余的由韦彪转给
欧强、欧义、小周、小黄共分
四人收取嫖资后用于日常开销

案发后
群众向公安机关举报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019年1月
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欧强等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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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男子归案后悔罪态度诚恳

一审判决从轻处罚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欧强伙同他人
介绍各自女友卖淫
且从事卖淫的二名女子均为未成年人
其行为构成介绍卖淫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鉴于被告人欧强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
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法
当庭宣读悔过书,认罪悔罪态度恳诚

最终
法院依法对欧强从轻处罚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
并处罚金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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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提醒各位友女

找男友一定要擦亮双眼

远离渣男,“珍爱生命”!

也希望各位友仔

不要为了一时的冲动和欲望

迷失自己,做出违法之事!

▍内容来源:柳北法苑、南宁大城小事(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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