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平果这家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13亿元,结果.....

  • ╰素顔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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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0/12/12 13:5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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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5人网上炒外汇,

被骗2970万元;

9名传销高层积极发展会员被判刑……



11月30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区法院依法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新闻发布会,发布8个相关典型案例,以此警醒广大人民群众谨慎投资理财,生财有道,取之合法,天上不会掉馅饼。

 



据了解,今年1至10月份,全区法院审结集资诈骗罪案件29件,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98件,总共审结非法集资类犯罪案件127件243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刑罚的98人,重刑率40.33%,最高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涉及集资参与人29961人,涉案金额26.03亿元,清退资金1.62亿元。审结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件344件1340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刑罚的147人,重刑率10.97%,最高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418件823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刑罚的149人,重刑率18.10%,最高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涉案金额2.4亿元,判决挽回经济损失3798.72万元。

据统计,三年来,共审结涉众型经济犯罪2370件6219人,对非法集资陈案积案审判执行结案75件,结案率达80.65%,非法集资陈案积案处置攻坚工作取得突破性成果。


全区法院在依法严惩涉众型经济犯罪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职责担当。全区法院依法审结了“龙爱量子”特大网络传销案、“环联”外汇炒卖平台集资诈骗案、“老来乐商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移民经济”资本运作传销案等一批具有代表性的案件。从审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情况看,该类犯罪一是名目多样化,欺骗性强,通过“民间借贷”“过桥贷”“富民就业工程”“商铺返租金”“委托投资”“消费返积分”“资本运作”“民族资产解冻”“生态农业”等吸收资金;二是利用公司作“幌子”或者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使社会公众放松警惕;三是利用网络手段实施犯罪趋势明显;四是涉案人数多,涉案金额巨大,损失难以追回。全区过去三年的非法集资案件中,完全追回损失的案件仅占0.83%,部分追回损失的占58.68%,无法追回损失的占35.54%。针对上述犯罪特征和手段,全区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四个严格”审判工作方针,做到严格执行刑事政策、严格遵循证据裁判规则、严格执行法定程序、严格依法定罪量刑,“稳、准、狠”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


典型案例

“环联”外汇炒卖平台集资诈骗案

2017年上半年,被告人骆伟宏、陈素行、钟文冲商议通过成立公司建立外汇炒卖平台引诱他人投资,之后将他人投资的资金转走的方法诈骗钱财,并又纠集被告人叶杰明、陈志洪、李伟浩等人加入。2017年9月,骆伟宏、陈素行、钟文冲出资在广州市成立了环联投资咨询(广州)有限公司,又先后在玉林市、柳州市成立分公司。公司成立后,该团伙利用一套可以通过后台控制的“AVO”外汇炒卖软件,在公司网站上建立外汇炒卖平台,通过宣传该平台炒卖外汇具有保本、投资周期短、回报高等优点,同时通过招揽业务员进行宣传、发展会员,吸引客户在平台上注册会员及投资炒卖外汇,客户资金均转入由骆伟宏控制的银行账户。其间,骆伟宏指示李伟浩将会员投入的部分资金转移到其他银行帐户。2018年3月28日,骆伟宏、陈素行、钟文冲决定关闭外汇炒卖平台,席卷转移出来的700余万元会员资金逃跑。之后,骆伟宏、陈素行、钟文冲集中陈志洪、叶杰明、李伟浩等人商议分赃、逃跑事宜。分赃后,骆伟宏、陈素行、钟文冲等人逃往国外,后被公安机关抓获。案发后,经统计,共造成杨光等1 695名集资参与人损失约2970万元。经法院两审裁判,最终以集资诈骗罪判处骆伟宏等6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年至十五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责令退赔相关经济损失。裁判现已生效。

伊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被告人周某伊等3人于2010年5月注册成立平果县俊宇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俊宇公司)。公司成立后,被告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超出公司注册经营范围,通过亲友口口相传、人人相传等手段进行宣传,对外宣称俊宇公司为投资者搭建投资平台,所有募集资金将用于银行担保解押业务、投资房地产等业务,以月利率3%至7%的高额回报为诱饵,以签订借款借据的形式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案发后经鉴定,2010年5月至2018年1月3日止,共向80人吸收资金1.13亿元,未归还资金7793万元。经法院两审裁判,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被告人周伊等3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八年不等的刑罚,并各处罚金,责令退赔相关经济损失。裁判现已生效。

韦少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14年开始,被告人韦少敏以投资银行过桥贷款业务并承诺给予高额利息为诱饵,通过口口相传,向邹某某等32人借款共计人民币2 427万元,韦少敏将上述借款又以更高利息转借他人。2018年12月,因资金链断裂,上述款项无法收回。经法院两审裁判,最终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被告人韦少敏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责令退赔相关损失。裁判现已生效。

“老来乐商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被告人高光在担任全州县、河池市金城江片区老来乐公司负责人期间,以购买“老来乐商城”会员卡为名目,承诺返利高额回报,并以组织旅游、赠送礼品等为诱饵,通过向社会公开宣传,非法吸收唐某某等94名投资人的资金共计317万余元,案发时造成236万余元损失无法偿还。经法院两审裁判,最终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被告人高光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责令退赔相关损失。裁判现已生效。


“U宝”平台传销案

2018年1月,被告人王逸凡纠集被告人滕肖等人,利用被告人刘凯、滕肖等人创建“U宝”(又名U宝资产、U宝币,简称USS)平台,依托优联万家公司进行公司化运作发行虚拟货币U宝即刻债即U宝,后期又发行U宝期权、U宝子资产,以高额动态、静态收益为诱饵,在线上和线下吸引参加者并按一定的顺序组成层级开展传销活动,网络平台发展会员人数17.6万人,层级121层,直接或间接收取会员缴纳资金11.7亿余元。经法院两审裁判,分别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各被告人有期徒刑七年以下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裁判现已生效。 

李健兰等人“云鼎易购”网络传销案

2016年期间,李健兰等9名被告人分别通过网络宣传、实地考察、口口相传等方式了解云鼎易购电子商务平台运营模式,先后加入该平台成为会员,并不断发展身边亲朋好友成为其下线并从中获利。为掩盖非法活动性质继续获利,李健兰于2017年7月份成立云鼎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并出任法人代表,该公司虽设有办公场所,却无实际经营项目,本质为空壳公司。公司成立后,为进一步发展下线会员,李健兰等人前往云鼎易购总部所在地江苏宿迁进行讲师培训并取得讲师资格证,之后通过向熟人推荐、在公司办说明会给参会人员讲课以及在云鼎易购微信群内做讲解等方式宣传云鼎易购项目、获利模式,积极发展人员注册加入云鼎易购平台,从中获利。案发后经鉴定,李健兰等9名被告人分别发展四至十一层下线,分别发展下线人数从数十人至1900人不等,分别获利数十万元。经法院两审裁判,分别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各被告人有期徒刑六年以下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追缴违法所得。裁判现已生效。

蒋健诈骗案

2018年8月份开始,为获取好处费,被告人蒋健明知系他人通过实施诈骗所获取的钱款,在韦德海(另案处理)安排下,持他人银行卡通过银行ATM机、柜台取现的方式,将他人诈骗得来的钱款进行取现并从中获利,犯罪数额212.5万元。经法院两审裁判,最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蒋健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责令退赔相关经济损失。裁判现已生效。

李保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2019年6月起,被告人李保健通过自己办理及向李某等人(另案处理)购买的方式收集电话卡约500张,并将所得的电话卡以每张110至130元不等的价格向谢某等人(另案处理)贩卖,获取差价,违法所得人民币5万元。法院判决认定被告人李保健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来源丨广西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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