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平中路口,一辆二轮电车与三轮车发生碰撞......

  • 很有粪量的人
楼主回复
  • 阅读:7703
  • 回复:0
  • 发表于:2021/2/3 13:29:32
  • 来自:广西
  1. 楼主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平果社区。

立即注册。已有帐号?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

转弯车辆要避让直行车辆,这应该是广大驾驶员知晓的常识,但是,知晓是一回事,能不能严格遵守又是一回事。现实生活中,有些驾驶人无视法律规定,驾驶车辆转弯时与直行机动车争先抢行,往往容易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

事发现场


1月26日12时许。黄某艳驾驶桂L号牌电动二轮车搭载黄某荣,沿平果市教育路由广场往平中方向行驶至平中路口左转弯时与对向直行由李某民驾驶的无号牌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造成黄某荣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当事人黄某艳驾驶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转弯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相关规定,应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李某民负次要责任。








转弯让直行


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转弯的非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


原因:直行车速度较快,车流较大,转弯车速度慢车流相对较小,转弯让直行能够减少路途拥堵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备注:掉头作为连续的左转弯动作,也需要注意让行直行车辆。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转弯车都必须优先让行直行车,以下是一种特殊情况

灯头让灯尾



所谓“灯头”就是绿灯时通行的头一辆车“灯尾”就是上一轮信号灯最后进入路口的车辆


“灯头让灯尾”的意思就是,在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绿灯放行的车辆,要避让其它方向前一轮信号灯进入路口还没有离开的车辆。如果不理解,请看下面两个图示:




左图:在南北方向绿灯状态最后几秒钟时,白色车辆进入左转弯,此时东西方向是红灯,红色车辆等待。

右图:很快东西方向由红灯变绿灯,红车开始往前直行,而此时之前转弯的白车还在路口,没有完成拐弯,此时如果红车与白色发生交通事故,红车是全责,依据就是灯头的车没有避让灯尾的车辆


解读从上面的图示看来,如果按照“转弯让直行”的规则来判断,白车应该负全责,可实际上应该按照“灯头让灯尾”的规则来处理,红车应负全责。所以说“转弯让直行”不是任何时候都适用的



温馨提示


平果公安交警部门提醒,在有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车辆应让直行的车辆先行,待直行车辆通过之后再行转弯,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来源:平果公安交警


关注同城热点 获取最新资讯 点击查看更多本地热点话题
  
二维码

下载APP 随时随地回帖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陆
加入签名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