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平果法院公开审理12人,贩卖、窝藏、转移毒品....

  • 繁复’
楼主回复
  • 阅读:759
  • 回复:0
  • 发表于:2021/7/16 12:48:12
  • 来自:广西
  1. 楼主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平果社区。

立即注册。已有帐号?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

7月14日,平果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12名被告人贩卖、窝藏、转移毒品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

2020年6月至8月,被告人廖某宁、黄某福帮助一名叫“三哥”的男子将毒品海洛因贩卖给黄某东(在逃)。2020年8月7日,被告人廖某宁、黄某福、农某胜将海洛因从宁明县带到平果市贩卖给黄某东(在逃),黄某东(在逃)转卖给被告黄某城和苏某东(在逃)。交易完成后,被告黄某城被公安民警追捕,为逃避查处将毒品丢弃。被告黄某城逃避途中联系被告梁某灿去查看丢弃的毒品,随后,被告梁某灿、黄某、梅某华到丢弃点捡回毒品,由被告黄某转交给被告黄某强藏匿。2020年8月11日,民警在被告黄某强家的猪圈内查获毒品6颗1包(共净重98.07克)。被告人黄某城通过被告人马某荣收取毒资,贩卖毒品共3次。被告人韦某斌、黎某莉共同出资贩卖毒品共11次。被告人唐某祥贩卖毒品给韦某斌共3次。



公诉机关认为

被告人廖某宁等12名被告人的上诉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贩卖毒品罪、窝藏、转移毒品罪分别追究各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法庭主持控辩双方围绕指控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依法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因涉案人数多、案情复杂,法庭将择期宣判。


来源:平果法院


  
二维码

下载APP 随时随地回帖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陆
加入签名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