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
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
离桂返百人员自我防控管理的通知
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各有关工作组,市直(含中直、区直)各单位:
当前,国内出现多点散发疫情,叠加暑期、集中休假期出行高峰,疫情扩散风险加大。为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守好守住全市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现就进一步加强离桂人员返百自我防控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非必要不离桂”和离桂报备同意的要求。全市各级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要带头并引导广大市民群众,如无必要不要离开广西辖区,确有必要离开的须向所在单位及所属村(社区)报备,经单位及村(社区)同意后方可出行,旅途中加强个人防护,返回后在12小时内向单位及村(社区)报告,纳入社区管理,接受健康管理服务。
二、所有离桂返百人员,离桂期间到过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城市或与官方公布的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返百后必须按规定向单位及村(社区)报备,并严格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服务措施。
三、所有离桂返百人员,离桂期间未到过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城市、也未与官方公布的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返百后应向单位及村(社区)报备,主动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在14日内加强自我防控管理,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尽最大可能简化个人的工作、生活行程,不参与聚集性活动,尽可能减少外出次数、减少与他人接触。如有疑似症状,应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就近到正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治。
四、全市各级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强化部门主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并推动干部职工个人责任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安排,认真组织开展相关人员排查工作,及时报告并落实管理措施;干部职工个人要落实主动报告和自我防控管理责任。出现漏报、瞒报或者不按本通知要求落实管理措施的,将严肃追究单位和相关人员责任。
五、广西区外来百人员、百色市外离桂来百人员参照本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百色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