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在平果“任性”超车真危险,罚款记分“没商量”

  • 装逼不适合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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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1/8/17 11:16:56
  • 来自: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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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着绿灯马上结束

赶紧把自己的车挤进车道内
急着这一时
却将别人置于危险境地
如果因此发生事故
自己的责任肯定少不了


近日,平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一辆车牌为桂L XXXXX丰田牌小轿车在平果市铝城大道中山医院十字路口抢道危险超车,希望交警部门依法处理。

00:20

交警大队根据视频线索,迅速介入,了解到该车车主为李某,于是电话通知其到交警大队接受调查。李某到交警大队后,承认自己当时因为看到绿灯马上结束,想快点通过,无视道路交通安全,在法律禁止的地点超车。他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并表态为了自身及他人安全,今后一定会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礼让、安全出行。



随后,交警大队民警根据相关法律对其违法行为给予处罚15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平果公安交警队温馨提示:



在生命安全面前,再急的事也必须缓一缓,事故往往就在你大意的一瞬间发生。广大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应当做到平心静气,不能为了一个快字争路、抢行,置他人的利益于不顾,只有大家都做到遵法守纪,才能使交通更安全、有序、畅通。



蜀黍科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来源:平果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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