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无证+酒驾,平果这2人挨了......

  • 我一贱你就笑i
楼主回复
  • 阅读:697
  • 回复:0
  • 发表于:2021/9/25 11:53:01
  • 来自:广西
  1. 楼主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平果社区。

立即注册。已有帐号?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对于酒驾

平果公安交警

一直在严查严管严治

仍有人无视法律

顶风作案

无证+酒驾

触碰法律的红线



不能!不能!不能!


案例一

2021年9月10日晚,平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勤民警在大学东路龙江华府路段设卡开展夜查整治,23时15分,驾驶人刘某某驾驶桂ANXXXX小轿车向检查点驶来,执勤民警立即示意司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在让驾驶人刘某某出示驾驶证和行车证时,刘某某神色慌张、支支吾吾,且周身散发着酒气。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血液内酒精含量为43mg/100ml,达到饮酒驾车法定标准,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民警询问了解到,驾驶人刘某某当晚与朋友在铝城大道金土地路段烧烤摊喝啤酒,后驾驶小轿车沿铝城大道往大学路方向行驶,想在大学路沿线找宾馆住宿,当车辆行驶至大学东路龙江华府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核查,驾驶员刘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


  
案例二

无独有偶,2021年9月13日22时30分,潘某某驾驶桂LJXXXX小轿车,沿平果市铝城大道行驶至巴赖路段时,被执勤民警例行检查。经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1.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当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时,潘某某无法提供。随后,民警核查驾驶人信息,发现潘某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





驾驶人潘某某称其当晚自己一个人在家喝了大约3两18度的自酿米酒,但认为没喝多少还能开车,于是开车到城区内找朋友,没想到被查了。




交警提示

 在以上两起案件中,两名驾驶员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属于无证驾驶和饮酒驾驶,按照法律规定,两人均受到了罚款2500元,行政拘留5天的行政处罚。


在此平果公安交警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机动车等交通违法行为会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驾驶员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要真正做到知法、守法、敬法,共同抵制交通违法行为,维护交通安全。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来源:平果公安交警


关注同城热点 获取最新资讯 点击查看更多本地热点话题
  
二维码

下载APP 随时随地回帖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陆
加入签名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