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好消息!职工医保人员在平果市人民医院门诊就医可以报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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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2/2/28 13:12:14
  • 来自: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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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广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137号),自2022年起,职工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即可报销)。具体如下:

起付标准

在一个参保年度内,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累计达到600元。

支付限额

年最高支付限额为在职职工1200元、退休人员1800元。当年最高报销额度不用或用不完,不结转到第二年;超过年度统筹基金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支付。

报销比例

在一个参保年度内,参保人员在门诊就医发生的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支付限额以下的,由统筹基金和个人按下列比例分别负担:



报销方式

正常就诊,结账时出示职工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即可。


来源:平果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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