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9时许, 乐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在幼平乡中里马三村路段,一辆小车冲下了路外的河中央。
接报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处置。到达现场后民警看到,一辆白色小轿车开到了路坎下的河中央,车头与车尾严重受损,驾驶人已自行从车内爬出。
经查,肇事驾驶人梁某,平果市人,在乐业县务工。事发当天其一直在工地干活,凌晨5时许,其独自一人从工地驾驶小车前往幼平方向加油站加油,当行驶至事故弯道路段时,因车速过快,加之不熟悉路况,进入弯道时未提前减速,想要刹车时已来不及,车辆瞬间失控“飞”到河里。幸运的是当时其佩戴好了安全带,没有受伤。
经查,驾驶人梁某排除酒驾,其2021年9月22日考取了C1驾驶证,目前驾驶证处于实习期。根据综合调查,该起事故为单方责任事故,为梁某操作不当造成,梁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