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上午,平果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二级法官黄柳青一行来到被告家中,开庭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
(庭审现场)
平果市人民法院受理原告周某某与被告黄某某离婚纠纷一案后,承办法官在阅卷中发现,被告黄某某双目失明,独自在家生活,行动十分不便。3月29日,承办法官将应诉材料送达至被告家中,向被告了解其健康、生活情况,告知其在诉讼中享有的权利义务。
为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体现司法的温度和关怀,实实在在解决被告“出门难”的问题,经沟通协调,承办法官决定将法庭“搬”到被告家中。
开庭当天,在被告家中庭审工作严格依照程序进行,历经一个多小时庭审顺利结束,案件将择日宣判。庭审结束后,被告人黄某某对法官到家中进行庭审表示感谢。
(庭审结束当事人签字确认庭审笔录)
近年来,为方便群众诉讼,平果法院积极探索并开展上门开庭、在线调解等诉讼服务,将司法人文关怀融入到诉讼服务的方方面面,让更多的特殊群体感受到司法温暖。
来源:平果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