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市范围内无人机等新兴产品的信息要素进行采集的通告
为加强平果市公共安全风险源头防范,对市域内出现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及时明确监督管理部门,划清责任边界,加强无人机等新兴产品的源头管控。根据百色市公安局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决定对平果市范围内无人机等新兴产品的信息要素进行采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内容
全市辖区内的持有“低慢小”航空器人员、“低慢小”航空器使用单位(企事业及行政机关单位)。
二、采集时间及范围
(一)采集时间。本市辖区内,于2022年7月31日前持有“低慢小”航空器的个人及单位(企事业及行政机关单位)。
(二)采集范围。“低慢小”航空器包括:载人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轻型和超轻型飞机、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等。
三、工作要求
持有“低慢小”航空器的个人、“低慢小”航空器使用单位(企事业及行政机关单位)于2022年7月31日前携带“低慢小”航空器产品信息、产品外观图片(至少3张,彩色照片)、持有人(或使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平果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213办公室)签订《安全承诺书》、填写《“低慢小”航空器个人(含租赁人)所使用的情况汇总表》。
特此通告。
平果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