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通告!平果新龙停车场内,逾期未接受处理的车辆将依法报废.......

  • 瞎闹腾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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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2/7/9 11:5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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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平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于2019 年8月份至2021年12月份的交通管理工作中依法查扣一批违法车辆,停放在平果市新龙停车场场地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请车辆驾驶员或者所有人、管理人见此公告后起3个月内携带被扣留车辆的合法证明到平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处理,逾期不来接受处理的,我大队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所有扣留车辆进行依法报废处理。


特此通告 

平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7月7日 

来源:平果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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