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通告!平果限期清理“僵尸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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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2/12/9 14:4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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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规范城市停车秩序,优化城市综合环境,提升城市文明水平,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平果市决定自12月6日起组织市公安局、住建局、城市管理监督局、消防救援大队等执法部门对全市占用公共区域的“僵尸车”进行清理整治。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区域
城区内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市场、停车场、公共停车泊位、商贸区、居民小区、城乡结合部等公共区域。
二、整治对象
长期停放在公共区域内无人使用、无人维护,占用公共资源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具有“轮胎干瘪无法行驶、无牌或号牌缺失、报废车、车辆外观严重破损、锈迹斑斑、灰尘满车”等特征。
三、处置办法
自行清理:属于整治对象及范围内的车辆所有人、驾驶人或管理人,必须在此通告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车辆自行清理。结合群众举报,广泛排查并核对“僵尸车”的车辆信息,对于车辆关系人信息明确且能够取得联系的,通知其2日内予以自行清理。
强制拖移:对车辆关系人无法通知的,或者逾期仍未自行清理的“僵尸车”,由网格责任单位登记造册后提交执法部门处理,由政府执法职能部门依法固定相关证据后实施拖移,集中停放至指定地点。
后续处理:对拖移至停车场集中停放的“僵尸车”,由平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定期进行公告,公告期满后仍不来接受处理或无人认领的车辆,将依法进行处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广大市民相互转告,支持理解并积极配合“僵尸车”清理工作,为我市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和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

平果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6日

来源:微言平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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