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平果同老乡一屯长,挪用集体资金被查......

  • 流年、獨殤
楼主回复
  • 阅读:247
  • 回复:0
  • 发表于:2022/12/16 20:02:41
  • 来自:广西
  1. 楼主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平果社区。

立即注册。已有帐号?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

身为一屯之长
理应为民办实事
却利用职务之便
错把集体资金当成自家存款
擅自长期挪用归个人使用
恍然醒悟
但为时晚矣
最终受到法律制裁








自岁末年初打击突出犯罪攻坚战以来,平果市公安局紧盯经济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积极深入企业、集体开展案件线索摸排,全力加大侵害企业合法权益违法犯罪打击力度。近日,平果市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挪用资金案,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为全市岁末年初打击突出犯罪攻坚战添战果。

案件简要回顾


2022年10月,平果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深入同老乡开展线索摸排时,掌握到同老乡某村某屯屯长兰某某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本屯集体资金的线索。

为全力维护岁末年初社会大局稳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经侦大队迅速开展案件侦破工作。经多方调查,全面掌握了兰某某的犯罪证据。


经查,2016年同老乡某村某屯村民同意将集体山坡发包给黄某某,兰某作为屯长代表签订租赁合同,2020年12月,承包人黄某某将21万元承包款交给兰某某,由于该屯没有集体银行账户,兰某某便把承包款存入个人账户存放。2021年12月,黄某某因急需用钱,便向兰某某借款。兰某某未经村民讨论,利用职务便利,私自挪用本屯的集体资金5万元借贷给黄某某,直至2022年被村民发现后黄某某才偿还借款,挪用资金时间长达8个月。


经审讯,兰某某对挪用资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平果市公安局依法对兰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平果警方温馨提示

只要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擅自动用单位资金归本人或他人使用,就算准备日后退还,也已经涉嫌犯罪。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切勿为了一时贪念以身试法。工作中要知法、懂法、守法,一旦触碰底线违反其相关规定必将受到严厉的处罚。

挪用资金罪

根据我国《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规定,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来源:平果公安

  
二维码

下载APP 随时随地回帖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陆
加入签名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