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果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平国土资告字[2007]14号
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平果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规划 图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拍价 (万元/亩)
|
绿地率 (%) | 建筑密度 (%) | 容积率 | 建筑 层数 (层) |
2007125 | 马头镇新兴路(计生局)
| 1473 (折2.209亩) | 城镇混合住宅 | >20 | ≤50 | <4.0 | 高层不高过40米; 多层不高过22米。 | 70 | 200 | 12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并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7年10月18日至2007年11月19日,到平果县土地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证明、法人身份代表证明、个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等有关资料于2007年10月18日至2007年11月19日,到平果县土地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11月19日17:00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7年11月19日18: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07年11月20日上午10:00时在平果县金土地大厦后院二楼土地交易中心举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出让人将于2007年11月12日9:00时组织申请人对拟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集合地点:平果县金土地大厦一楼大厅。
(二)本次拍卖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按规定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八、付款要求:竞得人在竞得后7天内一次性缴清出让地价款,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并不退回所交的保证金。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平果县金土地大厦9楼县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76—5825747、5833929
联 系 人:陈必佳
开户单位:平果县土地交易中心
开 户 行:农行平果县旺江支行
帐 号:20—616701040000423
平果县国土资源局
200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