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阅读:2522
- 回复:4
- 发表于:2015/7/1 11:26:20
- 来自:广西百色
- 楼主
- 倒序看帖
- 只看该作者
为了鼓励和扶持农民工创业,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正式印发实施,这是全国首个专门针对农民工创业提供担保贷款的政策性法规。相比以往贷款方式,该《办法》贷款范围进一步扩大、额度大幅度提高;同时程序也进一步简化,反担保方式进一步拓宽。 哪些人可以贷款? 《办法》规定,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纳入自治区扶持范围,按规定由自治区本级农民工创业专项扶持资金安排财政贴息资金,据实全额贴息。 贷款对象:(一)具有广西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半年以上进城务工经历的农民工。(二)具有广西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农民。只要持有人社部门核发的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农民工,或者经“第一书记”推荐且持有人社部门核发的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农民,或持有人社部门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之一的农村转移劳动者,都可以申请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 最高可贷多少钱? 同时,《办法》还规定贷款额度最高 1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贷款人提出展期,且担保人或担保机构同意继续提供担保的,经办银行可以按规定给予展期一次,但展期期限不得超过1年,且展期贷款不予贴息。此外,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贷款额度从原来的最高5万元调整到10万元。 “贷款程序进一步简化,与国家小额贷款的程序基本一致,但是在审核审批时间方面尽量压缩;同时,农民工担保贷款实施办法不限制其他政策的享受,与小额贷款政策没有冲突,可以同时申请。”自治区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
|
|
|
帖子已过去太久远了,不再提供回复功能,请勿尝试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