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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5/8/16 15:5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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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电动车自动燃烧 工商调解获赔偿 正在行驶的正三轮电动车,后座突然自动燃烧,幸好后座无人行坐,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浓烟过后,消费者联系商家索赔却遭拒绝。经平果县工商局“3·15”投诉中心的调解,最终挽回经济损失近二千元。 7月31日,消费者方某向平果县工商局“3·15”投诉中心投诉,称其于今年5月20日平果县某家电动、三轮摩托车车行以83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台某品牌的正三轮电动车。7月25日下午3时许,方某开着所购买的正三轮车运行到平果县马头镇新兴街城关初中附近时,所开的电动车后座自动起火,方某立即熄火离开。当时浓烟将其车内的后座箱熏成黑乎乎一片,电动车基本上面目全非。 平果县工商局“3·15”投诉中心接到投诉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证实了方某的说法,方某所运行的电动车百分之五十被火烧坏被浓烟熏黑。经调解,最终经销家与消费者达成一致:决定由经销商一次性赔偿消费者方某经济损失388元,免费重新装修价值千元的后座坐垫及车棚,更换价值500元电动车的控制器并一年内包修包换。消费者表示非常满意。【来源:平果县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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