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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6/9/9 17:05:42
- 来自:广西梧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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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平果县马头镇村民张某因无证采伐自家松木而触犯刑律。日前,张某因犯滥伐林木罪,被平果县人民法院判处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15年3月4日,张某在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砍伐位于平果县马头镇金显村驮栏屯“岸地”(地名)坡上的马尾松116株,立木蓄积量35.9067立方米。张某因案发而向林业公安部门自首。 张某违反国家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张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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