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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6/10/21 16:5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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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果的韦某与韦某某是同胞姐弟,多年前,两姐弟的父母亲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平果县城北规划区的住宅用地使用权一宗。之后,他们父母亲又购买了位于平果县马头镇城龙路的车库一间和商品房一套。
2010年至2015年,姐弟俩的父母相继去世。至此,姐弟俩为父母留下的上述房产如何分割产生了矛盾,并一直无法达成一致协议。姐姐韦某甚至一纸诉状将弟弟韦某某诉至法院,要求对其父母亲的遗产依法进行分割。
近日,经平果县人民法院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如下协议:位于平果县城北规划区的住宅用地使用权归姐姐韦某享有,位于平果县马头镇城龙路的车库一间和商品房一套归弟弟韦某某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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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6/10/21 17: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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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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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6/10/21 17: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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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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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也活得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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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6/10/22 11: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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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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